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山東省動物疫病凈化工作,按時完成《山東省動物疫病凈化推進實施方案》《山東省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實施方案(2022-2026)》《山東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3-2030)》確定的動物疫病凈化無疫任務,山東省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認真核對養殖場基本情況
各市要認真梳理轄區內牛羊種畜場(站)和規模奶牛場基本情況,厘清本底,認真填寫牛羊種畜場(站)和規模奶牛場一覽表(附件1)。本次調度的牛羊種畜場(站)和規模奶牛場數量將作為凈化無疫創建目標考核底數,各市務必高度重視,明確專人負責,認真精準摸清轄區內養殖場底數。若出現新建、更名或退出等情況及時報山東省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以下簡稱山東省疫控中心)更新。
二、細化年度疫病凈化無疫目標
各市要認真對照山東省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實施方案、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和動物疫病凈化推進實施方案確定的凈化無疫建設目標,將任務目標細化分解至各年份,制定2024-2030年轄區內養殖場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凈化無疫計劃表,并按照計劃表安排加快推進疫病凈化無疫工作,確保按時完成任務。各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養殖場凈化無疫計劃表,調整后及時報山東省疫控中心更新。山東省里將在春秋兩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情況檢查中,強化各市年度凈化無疫創建情況考核。請各市于4月25日前將附件1-4電子版和紙質版(加蓋單位公章)報送山東省疫控中心公共衛生室。
各市要根據全年動物疫病凈化無疫目標,對各畜種各病種的疫病凈化無疫情況細化到季度逐步推進,每季度末26日前掃描二維碼填寫動物疫病凈化無疫創建季度目標完成情況(附件5)。
三、積極開展動物疫病凈化場創建
山東省級動物疫病凈化場申報和前期審核工作將在“魯牧云”平臺開展,請各市根據《山東省省級動物疫病凈化場評估技術規范(2023版)》和《山東省動物疫病凈化場申報書(2023版)》要求,做好省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創建和申報工作,并根據國家和省里工作安排積極遴選申報國家級動物疫病凈化場。各市要高度重視凈化無疫創建工作,明確專人負責,人員信息請填寫附件6并于4月25日前報送省疫控中心公共衛生室。
四、嚴格動物疫病凈化場監督管理
根據《山東省省級動物疫病凈化場評估管理指南》要求,各市要制定凈化場監督監測實施方案,加強對轄區內動物疫病凈化場的日常管理和抽樣檢測,各市農業農村(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及省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在日常管理及監督抽檢中發現以下情況的,在10個工作日內將結果報告省畜牧獸醫局,建議取消其省級動物疫病凈化場資格。
(一)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取凈化場資格的;
(二)瞞報、謊報、提供虛假材料的;
(三)出現凈化病種臨床病例的;
(四)年度審查(監督抽檢)不合格,提出整改意見后再次審查仍不合格的;
(五)凈化病種有檢測不合格的,在3個月后抽檢仍檢測不合格的;
(六)場址發生變化的;
(七)存欄量6個月內持續低于現場審查標準要求70%的;
(八)養殖場不配合年度審查(監督抽檢)工作的;
(九)發生其他影響凈化效果的重大事件的。